雜項行政費,包括電費、水費(含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由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徵收))、天然氣費及其他行政費。收費如下:

  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研究生宿舍每單位收費(澳門元)
電費 (千瓦時) 0.75
水費 水費 (立方米) 1.97
污水處理費 (立方米) 1.08
垃圾處理費(每月) 9
燃氣費 (立方米) 3.9
  • 計算收費取整至元,不足澳門元1元的部分,作澳門元1元計。
  • 宿生須承擔曾入住的所有單位在其住宿期間內產生之水、電、天然氣用量,若其住宿期間有室友和/或單位內其他宿生同住,則共同承擔同住期間之用量。垃圾處理費則由該單位當月曾住宿的宿生平分。
  • 獲批准轉房之宿生,不論當月何時轉房,需承擔轉房當月曾住宿的所有單位之垃圾處理費,若有室友和/或單位內其他宿生同住,則由該單位當月曾住宿的宿生平分。
  • 宿生之住宿期間及與室友和/或單位內其他宿生同住期間按其入住登記表上記錄之入住日期、轉房表上記錄之遷入/出日期以及遷離表上記錄之遷離日期而定。
  • 每間房間的水、電及天然氣用量以管理公司於每月初之抄錶讀數為準。
  • 澳門大學出納處將向宿生發出有關上述費用的電子繳費單 (一般將於下學期所發出),請宿生依時繳交超額費用,否則會影響下學期 / 下學年之宿位分配及遷離宿舍程序。

例子

  住宿單位 床位 入住日期 入住讀數 月末讀數 各類別應付費用
(
澳門元)
當月應付費用
(
澳門元)
天然氣 天然氣 天然氣
宿生A 1001 A 8月1日 20 5 3 50 9 7 [(50-30)/2+(30-20)]x0.75=澳門元15 水費及污水處理費:[(9-7)/2+(7-5)]x(1.97+1.08)=澳門元 10垃圾處理費:9/2=澳門元5 [(7-5)/2+(5-3)]x3.9=澳門元12 42
宿生B 1001 B 8月15日 30 7 5 {(50-30)/2}x0.75=澳門元8 水費及污水處理費: [(9-7)/2] x(1.97+1.08)=澳門元 4垃圾處理費:9/2=澳門元5 [(7-5)/2]x3.9=澳門元4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