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研究生宿舍申請前, 請閱讀下列重要事項:

  • 由於宿位有限,本校只確保第一年修讀一年級的非本地生研究生的住宿。其他年級的研究生住宿申請有可能不獲批准,尤其是超出研究生課程正常學習期限的申請者。學生資源處將根據研究生宿舍規條規定的優先次序,安排宿位。此外,研究生宿舍積分亦作優先次序分配宿位的參考指標。
  • 除了提交住宿申請之外, 同學亦需提交 《澳門大學研究生宿舍入住聲明書》。確認提交入住聲明書,住宿申請方可生效。
  • 同學需按照指定的入宿日期親臨「研究生宿舍」辦理入宿手續。如未能於指定的入宿日期後14日內辦理入宿手續,將視作自動放棄宿位處理。
  • 研究生宿舍收費按學期計算,當學期內任何一天入住/退宿,學生需支付該學期之全數宿費。 有關收費或退款詳情,請參閱 “研究生宿舍費用”。
  • 宿費收費單可於完成入住手續約一個月後在學生資訊網上服務下載。請注意。
  • 從2018/2019學年開始同學只可入住單人房及套房一個學年(即暑期住宿 (6月) 至第二學期 (5月)),無論學生於任何月份入住單人間或套房,單人間和套房(包括健康等個人原因)將於每年6月重新分配。
  • 現時單人房及套房宿位已滿額。如將來有空置宿位,將開放予同學申請。每學期僅開放一次轉房申請,具體申請日期將以實際公佈為準。如申請人數超過本校供應宿位數,將以研究生宿舍計分制度或抽籤產生錄取名單。於轉房申請期間以外收到的任何轉房申請恕不受理。
  • 套房只限夫婦雙方都是澳大註冊研究生申請。另外,如果夫婦中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不再是澳大註冊研究生,夫婦雙方必須搬離套房。繼續作為澳大註冊研究生的一方將被分配給任一雙人房的其中一個床位。
  • 如欲於成功申請後取消申請,必須於入住日期前以電郵 (sao.pgh@um.edu.mo) 提出取消申請。否則, 可能會影響退款金額。
  • 同學須入住由學生資源處安排的房間。學生資源處有權安排及重新安排同學的宿位。
  • 學生住宿人員將盡量根據住宿申請所列出同學的睡覺時間來配對室友,但不能保證。請知悉個人的生活習慣會不時改變。
  • 所有研究生宿舍住宿的同學需於暑假期間遷離原宿位,以便宿舍進行大型維修及深層清潔。
  • 宿生在正式遷離研究生宿舍前,須至少提前72小時 (3天) 於管理公司預約遷離手續,例如:同學計劃在7月31日早上11:00遷離宿舍,他必須在7月28日早上11:00或之前到管理公司預約退宿,否則,他將被徵收$500行政費。成功預約後將收到管理公司發出之收據 (請保存以作記錄)。
  • 同學如沒有按遷出期限遷出宿舍,除住宿費用外,將被要求付延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 (如遷出手續﹑新學期住宿申請及暑期住宿申請), 罰金按房間類型訂定, 由每天澳門幣140至400元。
  • 只有學生狀態為“在學”的學生才能於研究生宿舍住宿。學生狀態已轉為“畢業”、“退學”、“休學”、“不在學” 等後必須遷出研究生宿舍宿舍將通知相關學生遷出日期以便他們能夠處理全部離校手續
  • 所以宿生有責任主動了解及遵守研究生宿舍的收費規條,詳細資料可於網站查閱。
  • 由2019年3月起,請同學務必在申請期內遞交申請。否則,所有逾期申請將不被受理。即使同學願意接受警告處分,學生資源處亦不會接納。請各位同學密切關注學生電子公告欄,按時申請,嚴格遵守申請期。學生資源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 下列是申請時間表以供參考:
申請時間表
備注
3月
暑期住宿及第一學期申請 – 申請詳情會於電子公告欄宣佈。– 請注意由於宿位有限,所收到的住宿申請不能保證被批准。– 逾期遞交申請恕不受理。學生資源處的決定是最終的決定。
11月
第二學期住宿申請

(只適用於以上時間表開放申請時段。申請結果只會發至澳大學生電郵地址。)   

申請詳情, 請留意學生資源處的學生電子公告。

1. 登入學生電子公告內所提供的網址 ,輸入學生證編號及密碼;

2. 填寫電子表格;

3. 請同學確認其填寫的資料是正確無誤 , 所有資料提交後不得修改;

4. 完成後,按 “Submit” 遞交表格;

5. 成功提交住宿申請後,同學 (澳大學生電郵) 將會收到一封確認電郵。 否則,請查看您的申請並重新提交。

注意事項:

  • 由於研究生宿舍宿位有限,所收到的住宿申請不能保證被批准,所有申請之審批將視乎實際入住情況而定。
  • 請仔細閱讀並填妥表格。
  • 遞交表格前請確保所填寫之資訊正確無誤,已遞交之表格不允許進行任何更改。
  • 如有漏填之項目,系統將顯示提示訊息於電子表格左上方。
  • 此表格僅作申請用途,申請結果視乎房間空缺情況及抽籤結果 (當申請人數超出床位數量) 而定。
  • 逾期遞交申請恕不受理或受到處分。
  • 學生資源處的決定是最終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