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於尚未辦理入住手續#的學生:

1. 學生在住宿期開始之前通過書面郵件通知向研究生宿舍取消住宿。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但未辦理的入住手續,研究生宿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將全額退還。此外,暑期住宿生取消第一學期住宿,亦應於7月24日14:00或之前完成退宿手續。

例如,若一位學生沒有辦理入住手續,他/她在7月31日或之前通過書面通知向研究生宿舍取消他/她的第一學期住宿申請。這樣,第一學期的住宿費將全額退還給學生。

2. 學生在住宿期第一個月內通過書面通知向研究生宿舍取消住宿。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但未辦理的入住手續,研究生宿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將按照研究生宿舍退費表退還。研究生宿舍會按照書面通知提出的日期作為遷離宿舍日期,對照退費表退費。

例如,若一位學生沒有辦理入住手續,他/她在8月1日或之後通過書面請求通知研究生宿舍,以取消他/她的第一學期單人間住宿 (例如,在8月3日通知)。這樣,8月3日將定為遷離宿舍日期,對照退費表,研究生宿舍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2,360),學生將獲澳門元9,440之退款。

3. 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但未於住宿期第一個月內辦理的入住宿舍手續。這樣,研究生宿舍將取消學生的住宿申請,並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而剩餘的住宿費或暑期住宿費將按照研究生宿舍退費表按比例退還。

例如,若一位學生沒有辦理入住宿舍手續,且研究生宿舍在八月內沒有收到學生書面提出有關延後入宿日期或取消他/她的第一學期單人間住宿的通知。這樣,對照退費表,研究生宿舍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2,360),學生將獲澳門元9,440之退款。此外,他/她的單人房住宿亦將被取消。

B)對於已完成入住手續#的學生:

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僅退還予下列原因完成退宿手續的同學:畢業、休學、退學、交流 (需附相關證明文件) 或醫療原因 (需附上澳門醫院發出的健康狀況證明書) 將按比例退還給學生。符合以上退費條件者,其退費金額可參閱以下研究生宿舍退費表。

例子1:如果一位畢業生支付了第二學期單人間的住宿費並在二月份完成了退宿手續。對照退費表,學生將獲退還澳門元7,080元。

例子2:如果一位畢業生支付了第二學期單人間的住宿費並在四月份完成了退宿手續。對照退費表,學生則不獲退款。

# 不論學生在研究生宿舍住宿期間 (指從入住日至遷離日) 是否曾辦理任何轉房手續,入住手續的完成都將按其最初入住時在入住登記表上填寫的入住日期為準。

研究生宿舍退費表(由2024/2025學年起生效)

套房 單人房 S2-S4 雙人房 W31-W32雙人房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八月 / 一月 $25,700 $20,560 $11,800 $9,440 $7,200 $5,760 $5,900 $4,720
九月 / 二月 $15,420 $7,080 $4,320 $3,540
十月 / 三月 $10,280 $4,720 $2,880 $2,360
十一月/ 四月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十二月 / 五月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套房 單人房 S2-S4 雙人房 W31-W32雙人房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入住收取的住宿費用
(澳門元)
遷離退回的住宿費用
(只適用於因畢業、休學、退學、交流或醫療原因而完成遷離手續的學生)
(澳門元)
六月 $9,200 $4,060 $4,230 $1,870 $2,580 $1,140 $2,120 $940
處於正常暑期住宿期之七月(71日至724)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不作退還
處於延長暑期住宿期之七月#(725日至731) $1,080 不作退還 $490 不作退還 $300 不作退還 $240 不作退還

#僅適用於獲批續住下學年第一學期的原暑期住宿生。

宿費退款安排

1. 完成退宿手續的同學

一般情況下,符合退費條件並且完成退宿手續的同學,其多交的研究生宿舍住宿費會通過自動轉帳方式退回同學在 “學生資訊網上服務” (SI Web) 登記之銀行帳戶,退款一般需要至少3 個月才能完成。請同學在 “學生資訊網上服務”(SI Web )填寫其銀行帳戶(澳門元)資料。

2. 已繳付住宿費但最後取消入宿申請或沒有入住研究生宿舍的同學

一般情況下,在第一季度申請研究生宿舍 (暑期及/ 或第一學期住宿) 及已繳付住宿費,但最後取消入宿申請或沒有入住研究生宿舍的同學,多交的研究生宿舍住宿費會在第四季度通過自動轉帳方式退回同學在 “學生資訊網上服務” (SI Web)登記之銀行帳戶。請同學在“ 學生資訊網上服務” (SI Web) 填寫其銀行帳戶(澳門元)資料。

如同學未能在上述期間收到退還的住宿費,請聯絡出納處查詢 (電郵: fo@um.edu.mo 或電話: 8822 8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