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研究生宿舍(PGH-HQ)長住優惠計劃為一次性收費(不包括日常膳食費用及雜項行政費^)。不論宿生在當學期內何時退宿,均不予退款。有關詳情,請參閱宿費退費條款。

^雜項行政費,包括電費、水費(含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由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徵收))、天然氣費及其他行政費。有關詳情,請參閱 “雜項行政費

按時繳納大學的費用是同學應當履行的義務。每位同學有責任在限期前繳納其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除了須繳納逾期費用外,欠宿費者也可能收到學生資源處向他們發出的警告信及宿舍遷出令。詳情,請參閱 “處理積欠研究生宿舍住宿費及相關費用指引” 。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研究生宿舍(PGH-HQ)”長住優惠計劃住宿費用 (2024/2025學年起生效)

  長住優惠計劃A 長住優惠計劃B
房間類型 長住計劃A每名宿生住宿費 長住計劃B每名宿生住宿費

僅適用於以下將在第二學期新入住的學生:

  • 研究生新生
  • 復學生
  • 目前在學的返校舊生*

*非當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生

住宿期 8月上旬至翌年7月下旬 (即正常暑期
住宿期結束) #
1月上旬至7月下旬 (即正常暑期
住宿期結束) #
幣別 澳門元 澳門元
單人房I 32,890 (已優惠2,360*1) 19,120 (已優惠1,180*2)
單人房II 29,260 (已優惠2,100*1) 17,010 (已優惠1,050*2)
雙人房I 21,120 (已優惠1,520*1) 12,280 (已優惠760*2)
雙人房II 17,380 (已優惠1,250*1) 10,110 (已優惠620*2)

備註:

# 具體入宿日及退宿日期將以實際公佈為準。

*1 一次性繳納11個月的住宿費用,可額外獲得24天的暑期住宿費用減免。

*2 一次性繳納6個月約12天的住宿費用,可額外獲得約12天的暑期住宿費用減免。

注意事項:

  • 帳單應在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繳納; 否則,將根據大學的規章和規定徵收逾期費用之百分之三的行政費。有關宿費帳單的任何疑問,請聯絡學生住宿辦公室 ( 電郵:sao.pgh@um.edu.mo或電話:8822 2660)
  • 學生必須在遷離研究生宿舍之前完成遷離宿舍手續。對於未完成退宿手續便擅自離開宿舍的宿生,澳門大學將採取相關的紀律處分,並向相關學生徵收手續費。此外,學生將須繳付學期住宿費 / 暑期住宿費及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
  • 學生在接近/在住宿費/暑期住宿費繳付期間進行遷離宿舍手續時,學生必須先繳付全數的住宿費/暑期住宿費帳單。辦理遷離手續完成後,符合退費資格的學生將按「研究生宿舍退費表」獲得相應的退費。
  • 在轉房期間,若同學完成在房費不同之房型間的轉房手續,其轉房當月的住宿費將以房費較高的房型收取。

學生必須對其向學生資源處提供的所有信息負責。 申請的住宿期一旦獲批准後,學生資源處將不接受任何延長住宿期之申請。